财务部 税务总局 。企业全文
关于扩展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针规模的所得税优税号告诉。
财税〔2017〕43号。惠最
各省、新方自治区、针财直辖市、企业全文计划单列市财务厅(局) 、所得税优税号国家税务局 、惠最当地税务局 ,新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进一步支撑小型微利企业发展,针财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方针告诉如下 :
一、企业全文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所得税优税号将小型微利企业的惠最年应交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进步至50万元,对年应交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新方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交税所得额 ,针财按20%的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 。
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 ,是指从事国家非约束和制止职业,并契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 ,年度应交税所得额不超越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越100人,财物总额不超越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交税所得额不超越50万元 ,从业人数不超越80人 ,财物总额不超越1000万元。
二、本告诉第一条所称从业人数,包含与企业树立劳作联系的员工人数和企业承受的劳务差遣用工人数。
所称从业人数和财物总额目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认